全国咨询热线
010-81136388
1
阅读注册需知
2
填写基本信息
3
完成注册登录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供应商注册声明
各位供应商: 供应商在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声明。如您不同意本声明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可以放弃注册申请或主动取消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您一旦完成注册或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即视为您已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声明的各项内容,本声明即对您发生法律效力。如您对本声明有任何疑问的,应向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采购中心咨询。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声明的约定。如果您不同意本声明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激活程序或停止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供应商须对其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相关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的,供应商应赔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损失。供应商在使用服务过程中的行为侵害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应承担法定和约定的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声明及/或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声明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声明和规则。 二、信息和账户保护 (一)供应商账户的所有权归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并审核通过后,获得注册帐户的使用权,同时将受本声明约束。 (二)供应商不应将其帐号、密码、UKEY转让或以任何方式借予、赠与、继承至他人使用,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登录名和密码保密,且须对您在该登录名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如供应商发现其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采购中心。非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因导致供应商帐号、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应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服务。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负责。您理解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应及时、准确、详尽地填写注册信息,并不断更新。供应商应对其注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只审核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不对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向您发出询问及/或要求改正的通知,并有权直接做出删除相应资料的处理,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及不利后果。 (四)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供应商部分已注册生效的信息在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E•精采”)中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供应商完成注册或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即视为您授权同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供应商该部分信息。 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供应商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信息、税务信息等); 2、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 3、其他在供应商进行注册时系统中有明显标注会予以公开的信息。 (五)除公开信息外,供应商注册时可对其余注册的信息自行选择是否公开(系统默认公开),如选择不公开,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该部分信息重点审核。 (六)您应当准确填写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联系方式,以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用户与您进行有效联系,因通过这些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导致您在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失或增加费用的,应由您完全独自承担。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你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或需要更新的,您应按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 三、使用规则 (一)供应商在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项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偷逃应缴税费,不违反本声明及相关规则。供应商如果违反前述承诺,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确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因此产生任何损失。供应商同意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不得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3、不利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得对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电子商务平台站上展示的资料。 5、不使用任何装置、软件或例行程序干预或试图干预电子商务平台的正常运作或正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您不得采取任何将导致不合理的庞大数据负载加诸电子商务平台网络设备的行动。 (二)对恶意注册供应商帐号或利用供应商帐号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本声明的行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采取回收/注销其帐号等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予您,且有权拒绝该供应商的再次注册申请。 (三)供应商在使用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务时,必须遵守《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规定接受管理。 (四)供应商违反本声明或相关的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的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供应商须赔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公司、关联公司,并使之免受损害。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供应商的行为性质,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供应商发布信息内容、暂停使用许可、终止服务、限制使用、回收/注销供应商帐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五)供应商了解并同意: 1、基于维护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发生恶意投标、报价等扰乱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情形下,执行关闭相应交易活动等操作。 2、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您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或者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的判断,认为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声明和/或规则的条款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则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公示您的该等涉嫌违法或违约行为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3、对于您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涉嫌违法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违反本声明和/或规则的信息,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不经通知您即予以删除,且按照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4、对于您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电子商务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声明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据此作出相应处罚。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而承担的不利后果。 5、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于因此产生损失或增加费用。 6、如您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声明之规定,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四、特别授权 您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予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权利:一旦您向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且相关公司已确认您违反了该承诺,则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权立即按您的承诺或约定的方式对您的账户采取限制措施,包括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并公示相关公司确认的您的违约情况。您了解并同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须就相关确认与您核对事实,或另行征得您的同意,且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须就此限制措施或公示行为向您承担任何的责任。 五、责任范围和责任限制 (一)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您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但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同时,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 (二)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出现以下情况,否则,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信息数据、商品(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1、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特定会员及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违法或违约情形。 2、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合理的理由认为用户在电子商务平台的行为涉嫌违法或不当。 (三)您了解并同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您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您的账户或更改您的数据。 3、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销售、采购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或替代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您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误解。 5、任何非因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原因而引起的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的其它损失。 (四)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不对由于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我已经注册,现在就
登录
同 意
不同意
返回
风格
经典风格
ShortCut风格
Sliding云桌面
ACE平面风格